安徽“责任田”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早期发端和启蒙
- 分类:学术研究和成果
- 发布时间: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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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安徽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细说“责任田”》的新书。作者陆德生。1961年安徽酝酿和推行“责任田”期间,陆在省委办公厅工作,是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的主要参谋和智囊人物之一。后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革结束前夕,调《红旗》(现为《求是》)杂志参与编委会领导工作。以后又调回安徽,在省人大常委委员、秘书长岗位上退休。他亲身经历了安徽那段风风雨雨的时期。有关“责任田”的酝酿、政策设计、试点、推行,他都是亲历者、参与者、实践者。应当说,他对安徽“责任田”的叙述大多为第一手资料,可信度极高。
陆德生所著《细说“责任田”》共13章,全书20多万字。主要内容包括:“责任田”的动因、来自各方面的推动力量、酝酿与提出的过程、试点情况、广州会议期间发生的事情、曾希圣对推行“责任田”的精心指导、石关会议和毛泽东在蚌埠与曾希圣谈话、春华秋实、毛泽东无锡谈话与“七千人大会”、改变“责任田“过程中的大争论、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和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狠批“三股风”与“责任田”的夭折、对“责任田”的理论分析与理论概括,等等。若干年来,报刊与网上谈到中国农村改革,总免不了先谈及“责任田”,并成为较长时段的话题热点。但是,像陆德生这样“细说”的,我看到的还极少。
正当我饶有兴趣的在研读陆德生“细说”时,忽然又在网上看到江宇同志的一篇文章,说安徽1961-1962年推行“责任田”是“一场失败的实验”。后来,又陆续不断有些人跟进,力挺江宇的观点。主要认为:“责任田”及改革开放后推行的农村改革是一种“分田单干”,这同中国几千年的农村家庭私有制一脉相承,历史上靠这种小农经济“周而复始地出现饥荒”,所以“包产到户”是不可取的。从增产效果上看,“全面实行‘责任田’的安徽省,在实验的两年内,粮食产量增长率都不如全国其他地区的平均水平,从而证明在当时的条件下‘责任田’不如人民公社有利于农业增产”。相反,“在安徽省停止了‘责任田’实验之后,安徽省的粮食产量增长率反而迅速提高,甚至高于全国的增长率。”“这场试验证明……搞‘包产到户’是因小失大,对增产的作用不如农业集体化。”“‘责任田’对农业增产的作用比不上其他地区实行的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
由此,也引起了我对“责任田”的若干思考。我认为:
一、当时“责任田”的政策设计宗旨并非恢复历史上延续几千的小农经济。即是说,并非恢复“单干”。这从曾希圣当年有关对“责任田”的言论看得很清楚。他曾一再阐明“责任田”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一种生产管理办法,不违背社会主义原则,而且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这是因为:这个办法没有改变基本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土地、耕畜、大农具仍然是集体所有的;它也没有改变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产才能多得,包产部分除交售国家外,仍归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分配;从劳动方式上讲,大农活统一做,小农活分户做,都是为了完成总的包产任务而进行的劳作,都是集体生产的组成部分;它也不会造成两极分化,不会出现“穷的穷,富的富;帮的帮,雇的雇”。劳力多劳动强的户会多得工分、多得超产粮,但还是有一定限度的,至于劳力少劳力弱的困难户,他们不仅可以承包到一定数量的‘责任田’,还能得到队里的一些照顾,‘责任田’办法上都作了明确规定,所以,他们的生活还是有保障的,而且是能够逐步得到改善的。除此,曾希圣还阐明了耕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联系与区别,使用权的分离与承包;阐明了所有制与责任制的关系,强调责任制在生产管理中的极端重要性,没有责任制就不可能把生产搞好;阐明了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必须与调动农民个人积极性结合起来,前者是基础,后者是动力,而“责任田”正是把集体经济优越性与农民个人积极性统一起来的结合点;阐明了民主原则与物质利益原则在搞好生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阐明了大集体与小自由、集体生产与个体劳作的辩证关系;如此等等。曾希圣在这些方面的理论分析与理论概括,陆德生在《细说责任田》一书中作了详述。从曾希圣论述中,可以看出“责任田”与所谓恢复几千年小农经济的“单干”完全不是一回事。
二、衡量我们每项改革的正确与否,重要的标准之一是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因为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应时刻把群众的冷暖心理挂在心上。虽然我们不提倡做“群众的尾巴”,但也决不“与群众对着干”。这里有必要先回顾一下推行“责任田”这场农村改革的历史背景。众所周知,1958年在全国推行的大跃进、公社化和反右倾斗争,原本意图是迅速推进中国四个现代化,但由于执行了过“左”的政策,结果事与愿违。伴随这些运动刮起的“共产风、平调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从1959年冬天以后直到1960年全年,广大农村普遍出现“饿、病、逃、荒、死”现象。当时我在蚌埠地委办公室工作,据调查了解全区16个县中,有宿县、凤阳、五河、濉溪、定远、天长、肥东等县发生了大量的人口非正常死亡现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不得不对此作出了深刻反思,总结经验教训,迅速采取纠正措施。在农村实行“责任田”办法,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酝酿提出和推广的。1961年2月,蚌埠地委撤销,我调到宿县地委办公室工作。3月份,地委书记孟亦奇带领孙大模、闵现玺、李志坚和我等人,到宿县农村调研,同符离集区委书记武念兹、三八公社党委领导成员李祥太、全国女劳动模范陈淑贞(电影《三八河边》女主人公李双双原型)以及当地农民群众座谈如何摆脱困境。他们一致认为必须坚决改变人民公社制度下那种大呼隆干活、出工不出力的弊端,实行包干或包产到户。武念兹还讲了群众中流传的形容人民公社大呼隆干活的一些顺口溜,记得其中有这样的话:“前边一杆旗(指劳动队伍打着红旗),后边一营兵(指排着队伍的劳动力),哨子嘟嘟响,干活稀吊松!”参加座谈的群众,则对“刮五风”、“高征购”、“饿死人”大诉其苦。孟亦奇听后,向大家传达和讲解了省委提出的“责任田”办法。大家一听,顿时眉开眼笑,说“这样搞不能再好了!”我们又到其他许多地方调研,和群众座谈,无不表示赞成和高兴。孟亦奇说,眼看春耕春种就要开始了,既然群众都欢喜这个办法,事不宜迟,必须快干、大干。他立即召开县、区、公社三级干部大会,布置推行“责任田”。同时,一再强调要坚持群众自愿,千万不能强迫命令。这时,怀远县委书记张雨和提出该县坚持集体经济效果比较好,人口非正常死亡现象较少,是否可暂不推行“责任田”办法。经请示省委,答复一切尊重群众自愿,坚决不搞强迫命令。后来,宿县地区9个县中,除怀远县外,其余均推行了“责任田”。当年农村形势迅速好转。这时农村自由市场开放,许多承包“责任田”的农户家中有余粮便到市场上出售。与宿县地区相邻的河南省农村仍很困难,纷纷来宿县地区购粮,因来购粮的农民太多,铁路上专门开出由宿县至郑州临时客车两对,沿途各大小车站均停车,以方便河南农民购粮。后来,中南局第一书记陶涛、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商邱地委书记纪登奎等领导人,专程到宿县,对安徽干部群众的支持表示感谢。
这段史实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责任田”确实合乎当时民意的,不然就不会迅速推开。既然是合乎民意的,党就没有理由不支持。而对于有些地方不愿推行“责任田”,党组织接受了历史教训,注意尊重下级和群众的另行选择,决不再搞强迫命令,这是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的一个很大进步。二是“责任田”的效果也是明显摆在那里的。如果没有增产,当时与安徽相邻的河南、山东许多农民成群结队爬火车到安徽农贸市场上购粮,这一现象又当如何解释呢?
三、简单地以全国和安徽省粮食产量有关统计资料作对比,以证明“责任田”是“一场失败的实验”有待商榷。需知“责任田”从改革的层面上讲,它是一种生产关系的改革和调整,如果这种改革和调整能够更好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就可以说是成功的。如果它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则可说是失败的。这就是所谓改革的生产力标准。生产力是多种要素的组合。例如一些专家认为,我国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农业丰收,主要的有以下五大因素:一是种子革命;二是化肥革命;三是水利革命;四是农业机械的大量投入;五是耕作技术革命。1952年我国粮食总产1.64亿吨,人均288公斤;到1978年改革开放初始,上述五大技术革命的成果还未全部发挥出来,全国粮食产量就增加到3.05亿吨,人均319公斤(不含大量的工业用粮、饲料粮和国防储备粮),从建国初期的平均4亩耕地养活一个中国人达到了2亩耕地养活一个中国人。而充分享受到上述五大技术革命成果则是从1979年以后逐渐开始的。2004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4.6947亿吨,2014年增加到6.0709亿吨,连续11年增收。预计2015年全国粮食产量又会增收,这样将实现12年连增。我国农业连年增收,既依赖于前述五大技术革命成果,也和现有农业经营体制与之基本相适应分不开,不然这些技术革命成果就无法发挥作用。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判断,在通常情况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一般总是处在基本相适应而又在一定程度上不相适应的状态。我国农村现有体制可能就属于此类。
接着回头说一下当年安徽推行“责任田”全省粮食统计资料的有关情况。按照统计资料,全省1958年粮食产量为884.5万吨,1959年701万吨(-20.7%),1960年674.6万吨(-3.8%),1961年629万吨(-6.8%),1962年670万吨(+6.6%),1963年697.7万吨(+4%),1964年812.1万吨(+16.4%),1965年966.6万吨(+19%),1970年1263.8万吨(+30.7%)。据此,安徽1961、1962、1963年推行“责任田”期间(省委于1962年10月正式决定改正“责任田”,但当年粮食产量仍是“责任田”覆盖范围;又由于1962年小麦等夏粮播种在当年秋季和一大半生长周期在下一年,因而影响到1963年粮食产量),虽然是逐年增产的,但增产幅度不够大,相对于全国平均增产幅度则显得更小。1961、1962、1963年,全国绝大多数农村是按照人民公社条例(“六十条”),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办法,与安徽推行“责任田”相比,全国1961年比上年减产5.1%,安徽减产6.8%;1962年全国增产13.1%,安徽增产6.6%;1963年全国增产10.1%,安徽增产4%。正是根据以上这些数据,江宇等同志判定安徽推行“责任田”是“一场失败的实验”。其实,上述一系列数据有的具有可比性,有的不一定有可比性。除了前面所讲的各地增产要素(即专家们所讲的“五大要素”)差异很大外,还有天气、自然灾害等因素也直接影响着粮食产量。就安徽来说,1961年发生旱灾,1962、1963年大涝,可能是江宇等同志不了解的。另外,安徽1961年粮食总产当时有两个统计数字之争:一说189亿斤,增产54亿斤,增幅达40%;一说125.8亿斤,不但没有增产,还减产6.8%。两个数据都是调查统计上来的,都是有一定根据的。当时,国家还没颁布统计法,调查统计手段也不够科学和完善。为了慎重起见,省委、省政府又先后派出多批人员下到基层作实地调查。从典型调查看,凡是推行“责任田”的地方,都获得了较大幅度的增产。将这一矛盾数字提交省委审定。省委考虑到鉴于过去犯过高估产、高征购的错误,为避免再犯重复错误,决定按低数字(629万吨)上报。实际上,这个争论一直持续到2010年,在安徽史学界仍是一个“未解”话题。有鉴于此,我认为离开对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结合状态的全面考察,以及对各地发生不同自然灾害情况的了解,只是孤立地、单纯地仅从增产幅度的统计数据上(而且是有争议的数据)来判定一个生产经营模式的成败,似乎有些过于简单化了。
四、许多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徽“责任田”所作的结论性表态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容轻易否定。人们知道,邓小平、陈云、李先念、邓子恢、胡耀邦等老一代领导人都对“责任田”作过肯定性评述,有关报刊和网站均作过详尽报道,勿需再一一赘述。这里,仅就胡耀邦对“责任田”认识的变化过程补叙一点细节。大约是在1961年下半年,胡耀邦曾去宿县对“责任田”作过一次考察。宿县地委书记孟亦奇向他汇报推行“责任田”的情况,我和孙大模、李志坚等人作为工作人员参加汇报座谈。记得胡耀邦当时不大赞成“责任田”办法,说它很难实现“五统一”(统一计划、大农活用水、抗灾分配等),“两者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孟亦奇再三辩解,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胡耀邦表示“责任田”是“一种起过作用但具有危险性的做法”。孟亦奇后来向我们解释说:胡耀邦在这里说的“危险性”,意指“弄不好会滑向资本主义道路上去”,“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应力避这种倾向”。“文革”结束后,实行改革开放,“责任田”演变为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1982年10月,胡耀邦再次来安徽视察工作,找孟亦奇、任松筠、马维民三人谈话,作自我批评,并称赞曾希圣搞“责任田“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先驱”。
如今,由“责任田”演变而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回首半个多世纪前安徽推行“责任田”所实行的农村经济政策,与目前宪法规定是完全相一致的。把“责任田”理解为“分田单干”,与几千年来沿袭的“小农经济”相提并论,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并由此认为“是一场失败的实验”是有失偏颇的。
五、目前在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并没有达到预想的那么完美,仍处在发展变化之中,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创新。这是因为:(1)实践处在永无休止的历史延续中,任何事物都要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事物。(2)过去在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中,的确有些地方偏离了方向,滑向“分田单干”。只是由于国家政策始终坚持土地归集体所有,将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分离,因而并没有陷入私有化境地,但此类问题应引起注意。(3)目前农村经营中的问题是“双层经营”中“集体经营”这一块严重薄弱,甚至完全没有。从许多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典型来看,无不都是“集体经营”具有强大优势。安徽小岗村虽然在农村改革中冲在前面,一举成名,但“集体经营”层面搞得不好,甚至是“空白”,所以当地群众自叹“大包干一年吃上温饱饭,三十年还未迈入富裕门”。相比在万里、王光宇指导下,以省委试点名义,在肥西县小井庄搞的“包产到户”,目前情况差别较大,小井庄比小岗村要富裕得多。要把集体经济搞上去,关键要有好的带头人和领导班子。例如江苏华西村、山西大寨、河南刘庄、北京韩村河村等,无不如此。安徽小岗村的缺陷在此。虽然省派驻小岗村党支部书记、模范共产党员沈浩在这里长期驻点,付出了巨大劳动和牺牲,也创造出了辉煌业绩,但遗憾的是小岗村一直内生力量匮乏,网上有人批评“小岗村是扶不起来的阿斗”,虽过于挖苦,但并非完全没有道理。(4)目前农村现状不容乐观。“空心村”现象较为普遍。(5)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合作经济、家庭农场发展缓慢,严重制约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步伐。
基于上述各点,我认为安徽“责任田”只是中国农村改革的较早发端和启蒙,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兴起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内容的农村改革开启了农村新的篇章,但更华丽的乐章还在后面。
2015年9月25日
(作者系安徽省新四军历史研究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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